
发布时间:2018-03-13 访问人数:2344 字号: T T

为了进一步提高商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医院员工、住院病员提供服务工作,现将对医院商店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医院商店经营者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否则,不得经营。
2、经营者由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并需要医院正式职工担保(担保内容在中标合同中体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由承包人自负盈亏经营。
3、医院商店经营者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不准经销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饮料;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根据卫生部门相关要求不准销售烟酒;不准在医院内擅自摆摊设点经营。
4、医院商店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医院领导和工商、食品卫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凡违规经营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登记并无条件销毁。
5、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经营医院商店;造成事故发生,经营者还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投标书要求
1、简述经营策略(如何经营、如何管理等)。
2、投标报价(管理费)一年为多少元。
三、其它说明
中标者可自行将商店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但费用由中标者承担,合同终止时医院也不予任何补偿。
四、时间安排
1、拟投标者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0日17点30分前携带身份证、资质证、营业执照正本到医院纪检监察室报名,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中标后转承包押金,未中标者待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返悔者不予退还)。
2、投标人将标书装订成册,准时到医院行政办公区4楼参加评标,评标日期另行通知。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