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生延续应由谁埋单?

发布时间:2016-03-22  访问人数:1471  字号: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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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在中医院神经外科住了两个月另17天的脑溢血病人王兆国终于出院了。这是一个特殊的出院“仪式”:医院安宣科的领导亲临病房相送;患者当地村委会的两位感谢之意溢于言表的干部专车相接;与病人漠然表情有点相似的是在场的医务人员-----我的同事们,那职业的笑容的背后我读出了大家的疑惑和不满。当然,这个特殊仪式的主人必当也是一特殊的病人,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有关他住院期间的很多事情象电影闪回蒙太奇竟一幅接一幅的在我脑中回放。他的生命延续的不说一定是奇迹但至少也有点离奇,这思索困惑我数天不解:他的生命的延续应当由谁埋单?我无法回答也不知如何设想,于是,我决定写下这博文向我的朋友们说说这故事,(当然并无批评或遣责任何人的想法),只是希望大家能导引我明思。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我们今后遇到这样的病人该怎样去关爱这脆性弱的生命。
一串钥匙怎么就会让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2011年5月30日急诊科的救护车拉着怪音驶进了医院,一名昏迷在路边的病人被路人发现后呼120后送达我院。经CT证实病人为高血压脑溢血并脑疝,神志深昏迷,右侧肢体完全瘫痪,已濒临死亡。读到这里大家一定明白了,这个病人便是本文的主人翁“无名氏+9”(医院常规以这种方式对暂无姓名的病人按床号编名,以利于核对治疗。)公众都知道一个硬道理:医院不能见死不救,但当今中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对于严重欠费的危重病医院有义务保证基本的抢救和治疗。一般常识不然哪还是什么社会主义。这种理解我以为是基于救死扶伤的精神,但我以为医院对不带一分钱来院的病人实施最佳的治疗(这当然包括高档药和高质量的服务),是否会对哪些借钱当产凑治疗费治病却远不能享受良好治疗的群体是一种不公平呢。如果公共道德一定认同前者,那十方百计借钱来治疗的会被认为是一种“蠢”。好在政策规定医院对这类病人要保证基本医疗。贫民化的理解就是医院没停药也抢救了,但并不能真正挽救危重病人的生命。
    中国医院是个需自负盈亏的机构,虽然每个医院都还是赚了不少钱,但每个院长都不会希望为无钱或拒不交钱的病人赔得太多。为此,总会制定一些措施来制约科室减少欠费,如不算奖金,限制用药等等,有的医院甚至按比例扣钱到医护人员的名下。所以潜规则便是当收治一个无名氏时,科室一定要评估这病人是否会有“偿还能力”,如果是所谓的“三无”人员,(无家属、无职业、无固定住址)将只会进行“基本抢救,”而最终这笔费用有由民政局负责。无名氏+9到科后,照例我们得进行评估,然而正是一串钥匙改变了医院最终的看法。这个病人虽然身无分文,但腰间却有一大串钥匙和一张存车卡(应当是非机动车)让我们真的相信这个看上去不到六十岁的汉子是个家庭支柱,如果家人得知医院救下了他一定会为之感谢的,当然对于一个家庭可预期的一两万可预期的费用也不是大问题。就是因为这钥匙让医院放弃了“基本抢救”而全力以赴。由于这一决定,后面的结果不解释大家也懂的。
被逼出来的爱也算有爱心吗?
    重症监护室的治疗让病人脱离了危险,但病人确仍昏迷不醒。因为没有家属,病人的翻身抹澡,屙屎撒尿尿都只是无奈的落到了护理人员的头上。一周悄悄的就过去了,根本就没有病人家人的消息,医院安宣科不得不进行爱心寻找,在走访患者发病地点周边群众未获信息后,分别在常德晚报和电台播出寻人启事。这媒体本与这病人无关系,当然无需献爱心。近两千元的费用只能算是医院对一个重病弱者的爱心啦。事情既不幸甚却又可喜啊,20天的治疗后,病人病情逐步在改善。医生们很有成就感呀,又亲手将一个生命从死神那里夺回!可不幸的是不仅“寻情”无结果,而且病人的饮食又出了新情况。按常规病人的饱含都是家属负责的,没有了家属怎么办?医生护士们的爱心只得再一次被放大,大伙凑点钱每天买点稀饭馒头别让他饿着。捐钱没有赞扬,若真让一个无家属的病人饿着怕会被很多人骂的啦。当然,从一餐中省一点出来也不是个大事。
   本希望被救过来的病人不久就能找到家属,可这一住就是一个多月了。病人神志清楚了,但却是语无伦次,一会说他是临澧的,一会是长沙的。时不时说他是乡长。医生们知道这些并不真实,只是他每天喊要吃东西才是真实的。作为一个成年汉子,一点点爱心是难以让他享受到“酒足饭饱”的欲望的。医护人员也乐意加大爱心力度,目的就是一个,让他快快恢复神志,说出真实的地址。有了家属一切才好办。

被代表的爱是否有违公共道德?
    直到病人真正清醒,在院治疗44天中,医护人员精心的治疗和全方位的护理是我们爱心体现,但让我们负责病人的饮食这样一个本不是职责的事做到尽善尽美是不现实的。无奈之佘,重症监护室的护理员们就只能将其它家属送来的病号饮食匀一点给他充机。没想到被护理员们代表了好几个不知情的家属为这无名氏献了爱心,后期基本上都是吃的这“百家饭”,有时护理员还会刻意告诉某病人家属多送点,以满足无名氏+9日趋增加的饭量。这饭本是家人为自已病人的亲人精心准备的,营养的爱心也正是他加速康的物质基础。虽然这事在我们科只是个例,但作为科主任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是否这些被代表献过爱心的人会首肯这一微溥的捐助?医护人员在自已捐助的前题下让众多的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传递了爱,这样做有违公德吗?如果不这样,是否有意味着医护人员为一个无名氏提代饮食是应尽的义务呢?至到今天我也没有想清楚,当时这样做时,我们是记下了那些提供过饮食的“无名英雄”的名字,本期待告知这无名氏的家人并嘱其进行感谢的。可到了这故事的结尾,他并“无”家人,我想,是否我们应当由我们代表家人感谢这些“捐赠者”呢?那将是一个捐助者对另一个捐赠者的感谢,似乎不怎么符合中国国情啦!
没有“家属”他的生命延续将由谁替他埋单?
    住院第41天后,一个好消息如晴天霹雳振奋了科室的同仁,无名氏真是有名啦!这天清晨病人终于正常思维了。他清楚的说出了他叫王XX,住在临澧县陈二乡陈家冲组,还提供了一个电话。但问及为什么会来常德(发病点在市区)及家里情况他一直拒绝回答。如果他说是是真的,同仁们相信只要找到家人这三万三千多元的治疗费就会有着落。(因为政府所办的农合可报销40%左右)医院相关科室当天便联系到了该村,也证实确为其人。但村委会领导告知:他终生未娶,你母双亡,除了一个可容身的破房子别无他物,连每年30元的医保无也买。村委会唯一可做的就是替医院减轻负担将病人接回。这消息如同王XX的清醒一样让我们震惊。我们不敢不相信他家的情况竟发此悲惨,因为以前我们也遇到过其它“无名氏”,每天有人送饭探望,甚至替无名氏洗澡抹身,这些人除了承认是献爱心的,做好事的,决不会承认是病人的家属。当然,这是当地党组织说的,医院不相信也不行。经过两天的电话协商,村里派来了村干部租了张车来接病人回家。除了对医院的感谢,连对住院44天的救治费用33599.12元都不能写一张欠条。医院不想病人治疗继续欠费,最终选择了文中开始的一幕。一个历时44天的爱心大救援,从一串钥匙开始,到一笔三万多的欠费结束。留给病人的是神志成功康复而半身瘫痪的躯体,甚至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留给我的同仁的是因欠费将被扣除的奖金和对“无名氏”错误评估的后悔。
    过了许多日子,我还在为这事发愁:我真的希望村委会所说的是真的,因为我们没被欺即使为些扣钱也会少些怨言,我们的爱心也献得心安理得。可更多的时候我又真的希望村委会说是是假的,他有家属。不然这样一个不能自理生活,连饭都不能到嘴边的病人在一个无家人的陋室里唯一的结局是会被饿死。医院付出巨额资金挽救的生活将毫无意义。
    一个巨大的疑问画在我思维的天空,王XX的生命如何继续延续?住将为他生命的延续而继续埋单呢?我希望朋友们发表你的看法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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