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卫生局考核验收,从2012年7月起,我院被确定为全市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新农合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我市新农合发布新政,对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给予政策倾斜,对住院医疗费用没有超过最高限额的,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和帮助这些病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 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宫颈癌:外科治疗 2.1万元以内;放化疗治疗 0.65万/人次以内。 乳腺癌:外科治疗 2.1万元以内;放化疗治疗 0.65万/人次以内。 门诊血液透析费用: 400(不含药费和其他费用)元/次以内。 门诊腹膜透析费用: 4400(不含药费和其他费用)元/月以内。 医院各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省、市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的要求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严格控制各病种费用,确保患重大疾病病人及时得到医疗救治,并确保医疗救治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