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10-30 访问人数:3332 字号: T T

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无假日门诊实施方案(暂行)》,确保“无假日门诊”工作的顺利推行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
一、“无假日门诊”范畴
本办法中所称“假日”包括(除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外)所有星期六下午、星期天和法定节假日。“无假日门诊”是指门诊有诊室的科室,在假日均须按本办法开放门诊。
二、“无假日门诊”开放办法
1.“无假日门诊”在原有节假日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科)基础上增开专科门诊(肛肠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2.内科、外科、骨伤科节假日各开放一个门诊诊室,内科、外科诊室设在门诊楼一楼,骨伤科诊室设在国医楼一楼。坐诊医生由大内科、大外科、大骨伤科系统各科室按天(注:周六下午算一天)轮流循环排班,循环顺序如下:
内科:肾病科—肿瘤科—脾胃肝病、内分泌科—呼吸科—心血管科—脑病科—门诊内科(含陈梦麟、刘威、李佳平三位医生);
外科:胸心乳腺泌尿外科—肝胆胰胃肠外科—脑外科;
骨伤科: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手足外科—创一科—创二科—门诊骨科。
3.妇产科、儿科、肛肠科、眼耳鼻喉科、针灸推拿科、口腔科、皮肤科诊室节假日均须开放,其诊室在原地点不变,坐诊医生由对应科室安排。
三、适用范围、节假日接诊除60岁以上老人外,均需挂号。其挂号费作为医生加班补助,按100﹪的比例发放给坐诊医生(主治医师2.5元/人次,副主任医师5.5元/人次,主任医师7.5元/人次),由门诊部负责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经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