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一中医院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承诺
发布时间:2015-10-30 访问人数:1839 字号: T T

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是经市劳动局批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首诊医院,本院为了切实做到让利于民、实惠于民、方便群众,特对2011年选择我院为首诊医院的参保居民郑重承诺:
一、降低收费标准。本院级别为“三级甲等”医院,但对参保居民均按照“二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予以收费;
二、提高报销比例。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一律按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60%)给予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
三、施行转诊优惠。其他首诊医院转诊来我院治疗的参保对象,也同样按照“二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便捷结算方式。医疗费用做到即付即补,实行出院病人当日结算制;
五、免费服务群众。所有参保居民均可定期免费享受健康咨询;
六、规范医药管理。根据病情需要严格规范诊疗和药品使用,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欢迎广大市民选择市一中医院为首诊医院!
咨询电话:0736-7893575 急救电话:0736-7893333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